一只裳裳

[方叶]暖光-五六


56


其实几年前方锐还在读中学的时候,也不是没有想象过恋爱或者失恋是什么场景。那时候他正赶上中二末期,总觉得谈恋爱就是为了失恋这一幕,瓢泼大雨下,他可以在雨里面奔跑,白衬衫被雨浇成了透明色,隐隐约约能看出里面的八块腹肌,跑累了他冲着天空大喊一声,一拳砸在大树上,树叶和水滴一起飘然落下,绝对的青春伤痛,绝对的纯爷们透了。

可是几年后,方锐真的谈了一场莫名其妙的恋爱,却也没有拥有八块腹肌,也没法在雨里奔跑——这座城市一入深秋,一周也下不了一次雨。

他并没有觉得失恋是一件有点酷炫的事,相反,他整个晚上都被疼痛的手掌惊醒,又隐隐觉得手掌上的伤并不算最疼。

临熄灯前,唯一知道内情的吴羽策给方锐打水的时候悄声问:“那货终于把你给甩了?”

要放在一年前,方锐绝对能满嘴跑火车,随口说出八百字作文,辩解并不是叶修甩了他,而是他甩了叶修。而一年后,方锐用没有受伤的手拍了拍吴羽策的肩膀,拍得手劲还有点重——那是叶修,什么叫那货!

他到底还是舍不得别人去说。


第二天,吴羽策陪方锐去换药。值班医生刚一掀纱布,方锐顿时疼得呲哇乱叫——昨天校医院的医生连点云南白药都没给他洒,直接就包扎了,这一掀开纱布,粘在纱布上的皮肉又被扯开了一次,吴羽策看着脸都跟着白了。

回去的路上,吴羽策嘴就没闲着,把校医院不负责任的医生骂了几十遍,还说一会儿就去给方锐买药去。

方锐入校以来和吴羽策也算半个损友,难得意见相投,通常都是你鄙视我我鄙视你,很少有这种一起鄙视别人的时候。拐弯抹角把校医院给损到深沟里,方锐转头对吴羽策说:“陪哥去喝个酒?”

吴羽策一推方锐脑袋:“别闹了你!就你举着个熊掌,还特么想喝酒?”

这一推,方锐神思又恍惚了。叶修平时也很喜欢推方锐脑袋,有的时候他凑得太近了,推开,弹吉他弹得太烂了,推开,闲着没事看见方锐了,推开。一来二推的,还推出手感来了,方锐也养成了被推的习惯,一被推开,立马模仿摆钟,在空中摇摆两下,最终绝对要往更靠近叶修的地方栽过去。有的时候栽得狠了,会和叶修肩并肩,方锐能从叶修的眼睛里看见自己的脸。那场景明明很傻,但是方锐每次都会傻笑起来,把最明亮的双眼和最灿烂的笑容照进叶修的眼眸里去。

方锐被吴羽策推得傻站在阳光下半分钟,依旧掉线没反应。吴羽策倒是慌了——谁知道方锐昨天一摔有没有脑震荡,本来就不聪明,万一更傻可怎么办?!

于是他心一软:“只喝一瓶?”


但是他们这个年纪,喝酒能忍住只喝一瓶,基本不现实,这就跟感觉来了很难忍住不撸一个道理。

回过神来的时候,方锐面前已经有六个空瓶了,吴羽策东倒西歪地抱着棵树对酒当歌,方锐抬起头来,看着傍晚的红云已经被夜幕卷走,天空中的那一轮弯月特别不对称地挂在天空,秋高气爽的天气连云都少见,于是方锐盯着那月亮看啊看,看得眼睛都花了。

可他偏偏没有醉。在叶修身边呆着的时候,喝一瓶啤酒都能把他变成接吻狂魔,而现在喝三瓶他还能走直线回宿舍,显然相对于酒精,或许是叶修更能让他沉醉吧?

方锐自嘲地笑了笑,用左手摸了摸嘴唇。酒精有点麻痹感官的作用,方锐发现自己已经很难记得嘴唇上那种柔软的感觉了。

方锐到底还是有点难过,也不能大马路上蹲地哭一场,喝得半醉不醉又最是难受,手也真的很疼,方锐被各种不舒服就折腾火了,用那只受伤的手掌不耐烦地一挥。

你说人的运气怎么能这么差,他一下子就拍在了吴羽策抱着对唱卡拉OK的树干上,嗷地一声,又是一场惨剧。


晚上回宿舍,田森气得脸都青了。方锐伤口崩开,校医院草草包扎的纱布都红了,吴羽策酒还没醒,醉醺醺地拉着肖时钦跳韩国民族舞蹈。

一米九几的田森站在这些兄弟面前从没有站直吼过话,这次火大,直接挺直腰杆往床架上一拍,床身颤抖着发出可怕的声音,醉醺醺的方锐和吴羽策觉得自己面前突然立起了一座大山,岿然不可撼动。

两个小的一起蔫了,垂头站在田森面前,只差没说大王饶命。

第二天,照看方锐的人就从吴羽策变成了田森。

田森体育生出身,脑子并不算快,上学期低空飞过差点没过好暑假,这一年正是他卧薪尝胆非要拼出一片天地的时候。

于是方锐也不得不跟着田森7点起床去买早饭,顺便去教室占座位。

他也不记得自己多久没有在早上7点半以前来到教室了,早晨的阳光照在旧教室酒红色的书桌上,泛着某种暖色调的光,方锐也就没那么难受了。

“老三啊。”田森看着方锐表情好了一点,试着安慰他:“我知道你可能是失恋了,但是失恋也不能影响学习啊。”

方锐顿时觉得田森这话还不如不说,而且这“万事不能影响学习”理论,怎么越听越像肖时钦的口吻?


不过哪怕是毫无恋爱经验的方锐也知道,唯一能战胜失恋的,只有时间。


或许是被田森感染了,或许是他真的想找点什么事情做,方锐还真的开始好好学习了。他不再勤快地泡机房或者网吧,把一下课就往兴欣跑的时间全都拿来泡自习教室。

虽然右手伤了没法写字,却并不影响他看书复习。电磁学也没有那么难学了,模拟电路也不是那么难懂了,更可怕的是方锐有一天闲着无聊拿起了英语词典,只一个晚上就背完了字母c。

他的大脑好像强迫他进入了曾经的高考状态,似乎这样他就能忘掉某些人、某些事。

但是方锐知道,那些人那些事,他怕是很难忘掉了。

比如他不敢再去西门吃宵夜了,不敢在中午校园广播时间摘下耳机了,甚至西门外面的小吃街他都不敢光顾了。

手上的伤一天好过一天,但是心里的呢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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